问题 | 违反物业维修资金管理规定的行为应承担何责任? |
释义 | 根据《上海市商品住宅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物业管理企业违反维修资金筹集、使用管理规定的,由市房地资源局或者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按照《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业主或者业主大会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委员会成员违反规定,侵占应当存入维修资金帐户的经营性服务收益或者挪用维修资金的,由市房地资源局或者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通告全体业主;业主或者业主大会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因物业管理企业的过错致使维修资金被挪用的,物业管理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br 一、小区乱停车被锁,物业锁车行为是否合法 车主在小区乱停乱放,物业锁车的行为是不合法的,物业是没有锁车的权利,物业只能制止第乱停车行为,通知乱停车的车主将车停好。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 第三十四条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 第四十五条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物业服务企业的报告后,应当依法对违法行为予以制止或者依法处理。 二、业主跟物业有纠纷怎么投诉 物业纠纷可以向房管局投诉。 《物业管理条例》 第五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按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处以罚款;所得收益,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剩余部分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一)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 (二)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损害业主共同利益的; (三)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个人有前款规定行为之一的,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有前款规定行为之一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四条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十五条 业主以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名义,从事违反法律、法规的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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