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本文介绍了房产过户时需要准备的资料以及夫妻买房一方不能到场时可以办理委托公证的情况。在房产过户时,需要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明、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房地产权利证书、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文件、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以及行政划拨、减免地价的土地的批准文件。夫妻买房一方不能到场时,可以到公证机构办理委托公证,并由到场一方持公证过的委托书进行签订合同等手续。 法律分析 如果身患重病,无法到场进行房产过户,可以考虑委托给他人代办。 2、房主因病不能自理,可以全权委托代理人办理过户手续。 3、房产过户需要准备的资料 (1)申请人身份证明(卖方: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房产证原件,如果是双方共有的话则需要双方的,如果有一方无法到场的话则需要写委托书到公证局公证。户口本和复印件。买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本和河口本复印件。如果是单身的话需要民镇局开单身证明)。 (2)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如果是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5)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6)非法人企业、组织的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 (7)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 (8)行政划拨、减免地价的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二、夫妻买房一方不能到场怎么办 夫妻买房一方不能到场的,可以到公证机构办理委托公证。经过公证后,到场的一方可以持公证过的委托书进行签订合同等手续。在办理不动产登记时,夫妻一般应当同时到场。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第一百六十五条规定,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结语 委托他人代办房产过户可以解决无法到场的问题,但夫妻买房一方不能到场时,可以办理委托公证。经过公证后,到场的一方可以持公证过的委托书进行签订合同等手续。在办理不动产登记时,夫妻一般应当同时到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二条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五条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