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淫秽物品鉴定办法 |
释义 | 淫秽物品鉴定程序包括现场检查、询问、登记保存、拍照录音、抽样取证、鉴定、复印等。根据《刑法》第363条,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以牟利为目的的行为将受到刑事处罚,包括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和罚金等。情节严重者将面临更严厉的刑罚,包括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罚金、没收财产等。 法律分析 淫秽物品鉴定程序主要有以下几种: 1、现场检查,就是对于犯罪嫌疑人的传播淫秽物品发的现场进行检查登记; 2、询问,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相关犯罪活动的询问记录; 3、先行登记保存,对于容易流失的淫秽物品证据,就要先进行登记保存; 4、拍照、录音、录像; 5、抽样取证; 6、鉴定; 7、复印,抄录。 《刑法》 第三百六十三条 【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拓展延伸 淫秽物品鉴定程序的法律规定 淫秽物品鉴定程序的法律规定是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涉及淫秽物品的鉴定过程和程序进行规范和约束的法律规定。这些规定包括鉴定机构的资质要求、鉴定人员的资格条件、鉴定方法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要求等。此外,法律规定还包括鉴定程序的公开性、公正性和保密性的要求,以确保鉴定结果的客观性和可信度。通过制定和执行淫秽物品鉴定程序的法律规定,旨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以及促进社会的健康发展和文明进步。 结语 淫秽物品鉴定程序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淫秽物品进行鉴定的规范和约束。包括现场检查、询问、登记保存、拍照录音录像、抽样取证、鉴定和复印抄录等程序。根据《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的行为将受到法律追究。淫秽物品鉴定程序的法律规定旨在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权益,促进社会的健康发展和文明进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修订):第四章 社会保护 第五十二条 禁止制作、复制、发布、传播或者持有有关未成年人的淫秽色情物品和网络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九节 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 第三百六十五条 组织进行淫秽表演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九节 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 第三百六十七条 本法所称淫秽物品,是指具体描绘性行为或者露骨宣扬色情的诲淫性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及其他淫秽物品。 有关人体生理、医学知识的科学著作不是淫秽物品。 包含有色情内容的有艺术价值的文学、艺术作品不视为淫秽物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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