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滥伐林木罪刑事构成要件如下: 1、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无论是国家工作人员还是普通公民,只要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都可以构成本罪。单位也可以构成本罪; 2、主观方面,本罪主观上表现为故意,即知道滥伐会造成危害,故意实施滥伐; 3、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林业资源保护管理制度; 4、客观要件,犯罪客观上违反国家森林保护法律法规,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法律主管部门批准发放采伐许可证,或者持有采伐许可证,但违反采伐许可证规定的地点、数量、树种、任何采伐单位所有或管理的方式,以及留在山上的森林或其他森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五条  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非法收购、运输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盗伐、滥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从重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