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婚前房屋升值了的部分不一定需要在离婚时分割。如果房产是自然增值的,则增值部分仍属于夫妻的个人婚前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如果该房产是一方出于投资目的所买,则增值部分可认定为是投资收益,在夫妻无特殊约定的情况下,一方在婚内投资获得的收益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可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