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房价值翻番离婚时如何分割 |
释义 | 该篇内容讲述了离异夫妻达成调解方案,将房产增值部分平分。专家表示,事先约定可以规避争议,不明确的地方也可以采取事先约定方式解决。我国夫妻财产制度采用双轨制,即法定财产制和约定财产制,但法定财产制为主,约定财产制为辅。对于出资、登记等情况,加上对方的名字可以表达爱意,但也需保护自己的利益。因此,专家建议事先约定,离婚时房产可按份共有处理。 法律分析 有一对离异夫妻最近达成了一项调解方案,即产权所有方同意将房产增值部分与对方平分。 事先约定能减少纷争 专家表示,对于不明确的地方可以采取事先约定方式来规避争议。从我国《》有关条款的规定中可以看出,我国夫妻财产制采用双轨制,即法定财产制和约定财产制,而且确立的是法定财产制为主,约定财产制为辅的夫妻财产制度。 因此对于一方出资、双方登记的情形,加上对方的名字是为了表达爱意,但是也别忘了保护自己的利益,因此专家建议可以事先约定,一旦离婚,房产可按照按份共有的方式来进行处理。至于对方占到多大的份额,可视具体情况而定,出资方可以适当提高自己的比例,以免“人财两空”。 还有一种情况则必须事先做出约定,如房产证上虽然没有登记,但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进行出资购房的。马永健表示,只有在双方共同做出约定的情况下,才会被认定为。分割时应按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处理,同样,其按揭贷款债务为共同债务。但在分割共同所有的房产时,对于存在当事人出资数额比例悬殊,且婚后确未共同生活或存续期间较短等情形的,也应一并考虑,可参考当时的出资比例对房产进行分割,而不宜拘泥于各半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章 留置权 第四百五十五条 留置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债务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一章 赠与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二百零八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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