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房产分配是什么 |
释义 | 夫妻离婚后共有房屋的处理:可以协议分割分配或约定住房归一方所有并给予对方适当补偿。具体处理方式包括:平等分割、共同还贷的部分及对应的增值部分需要进行财产分割、父母出资买房的作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离婚时平均分割。 法律分析 离婚后共有房屋的处理方式如下:夫妻离婚时,可以协商分割分配双方共有的住房。可以约定将住房归属于一方所有,同时给予对方适当的补偿,以双方皆可接受为原则。未还清的贷款由住房归属方个人承担。 具体而言,有以下几种情况: 1. 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后购买了房屋,则该房屋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应平等分割。 2. 如果一方支付了首付款并取得了房产证,但在婚后双方共同还贷款,则需要对共同还贷款和增值部分进行财产分割。 3. 如果婚后一方的父母出资购买了房屋,并将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则这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另一方无关。离婚时,该房屋作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4. 如果婚后双方的父母出资购买了房屋,并有相应的约定,则按照约定处理。如果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则在离婚时平均分割。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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