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婚前房产增值部分,分2种情况来处理。分别是:1、对于婚前房产,如果属于夫妻一方婚前所购,那么就是法定的个人财产。婚前房产在婚后产生孳息和自然增值,也属于一方个人财产;2、婚前房产是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但产权证上只写一方名字的,那么该房产的增值部分只属于一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