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离婚时,婚前房产根据具体情况分配。共同购买但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需补偿;个人全款购买且登记在个人名下,属个人财产,不分割;父母出资购买需考虑明确归属。 法律分析 夫妻离婚时,婚前房产的分配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但是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则房产归一方所有,但需要对另一方给予相应补偿。如果房产是一方的个人婚前全款购买,并且产权登记在个人名下,则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能进行分割。如果房产是婚前父母出资购买的,还应考虑有无明确表示归个人或双方所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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