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相对无过错的免责事由
释义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监护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2、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致人损害的,用人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
    3、提供个人劳务一方因劳务致人损害的,接受劳务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
    4、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和销售者承担的不真正连带责任,为无过错责任。销售者具有过错的,承担最终责任;销售者无过错的,生产者承担最终责任。
    5、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之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
    6、因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污染者承担无过错责任。
    7、高度危险责任中,从事高度危险作业者,高度危险物品的经营者、占有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8、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相对无过错责任情形有哪些:
    不真正连带责任和连带责任区别,不真正连带责任,就是“多因一果”,生产和销售两种原因才导致一个结果。一个结果由多个原因力造成的,多个原因力要单独承担责任的。买卖合同的归责原则也是无过错原则。仅有5类合同采有过错原则,赠予、委托、保管、仓储、客运合同承运人对旅客自带物品的毁损。如果是伤害了他人,1生产者侵权责任,2销售者侵权责任。(少个违约责任,因为不是其商家签的约)以上就是相关解析,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了解,可以联系我们进行详细的咨询!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21 16:2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