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产权不清晰的房屋怎么租赁 |
释义 | 不可以租赁,需要明确产权才可以租赁。 为规范房屋出租市场秩序,保障租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国法律要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1.不具备房产证或其他房屋权属证明的房屋。 即产权模糊,没有拿到房产证或其他可证明房屋归属权的材料或文件。 2.凡新建住宅,在未经国家有关部门综合验收和未取得出售或租赁许可证的房屋。 对于新建住宅,必须经过国家相关部门综合验收,取得出售或租赁许可证后才能进行出租。 3.产权属于二人以上共有的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多人共有的房产应取得所有产权人的同意后,才能正常出租。 4.廉租房、房管部门的公有房屋或是其他企事业单位“自管房”的房屋。 法律明确规定廉租房不能出租,房管部门的公有房屋或其他企事业单位“自管房”有规定的也不能进行出租。 5.已经抵押的房屋,在未得到抵押权人的同意之前。 因各种原因被抵押的房屋要出租之前,必须经过抵押权人的同意才能进行。 6.未经国家规划部门批准的违章建筑或是私自建造的无证房。 违章建筑因其没有经过国家规划部门的批准和验收,存在着如安全等一系列问题,是不能进行出租的。 7.有倒塌危险的破旧房屋或是临时性建筑。 8.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 一般情况下,房产证上都会表明房屋使用性质。随意改变使用性质,比如未经批准将住宅用途的房屋进行商业活动,都是不允许的。 9.权属有争议的房屋。 即房屋产权不明确,比如亲人离世留下来的房产,没有过户或完成分割的情况下,房屋产权不明确不能进行出租。 10.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一、房屋租赁合同效力的认定 出租人和承租人订立房屋租赁合同,双方就租赁的房屋、租金、期限、违约责任等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后,合同视为成立。 房屋租赁合同有无效力,根据有关法律和地方性行政法规的规定,对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审查: (一)审查合同的主体是否适格。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有效民事行为的构成要件。如是否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等。 (二)审查租赁的标的物是否为法律法规禁止出租。但只要法律法规没有禁止出租的房屋,都应是可以出租的。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4、权属有争议的; 5、属于违法建筑的; 6、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7、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8、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9、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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