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个人借款是单务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无论是有偿还是无偿都是单务合同、实践性合同。有偿借款合同的双方存在对价给付关系,存在着利益的互换,但双方并不存在义务的对价,无对待义务关系。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七十九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七十九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