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正处级干部的妻子能否开设公司? |
释义 | 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需遵守严格规定,以规范权力运行和防范廉政风险。根据《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规定》,市级党员领导干部的配偶及其子女不得在本市经商办企业,且子女配偶也不能在领导干部管辖的地区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冲突的经商办企业活动。该规定明确了适用对象和情形,并对不同层级领导干部提出了禁业要求,要求各级党委组织加强管理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家风建设。 法律分析 一般情况下不能经商,领导干部子女及子女配偶可以经商,但要求非常严格。 市级党员领导干部的配偶不得经商办企业;其子女及其配偶不得在本市经商办企业。市委党员副秘书长,市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市纪委、市委各部门正局职,市政府工作部门正职,区县党政正职,依法受权行使行政权力的事业单位市管正职等岗位领导干部的配偶不得经商办企业;其子女及其配偶不得在领导干部管辖的地区或者业务范围内经商办企业,不得在本市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活动。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有关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 提高政治站位、压实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严肃纪律要求、不折不扣抓好《规定》贯彻落实。加强对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是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的重要举措。《规定》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总结实践经验,对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的适用对象和情形、工作措施、纪律要求等作出明确规定,对于规范和制约权力运行,从源头上防范廉政风险,促进领导干部家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规定》明确,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的适用对象,主要是党政机关、群团组织、企事业单位厅局级及相当职务层次以上领导干部;经商办企业情形,主要是投资开办企业、担任私营企业或外资企业等高级职务、私募股权基金投资及从业、从事有偿社会中介和法律服务等行为。 《规定》对不同层级、不同类别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分别提出了禁业要求,领导干部职务层次越高要求越严,综合部门严于其他部门。 结语 加强对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是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的重要举措。《规定》明确了适用对象和情形,对于规范和制约权力运行,防范廉政风险,促进领导干部家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禁业要求根据层级和类别有所区别,职务层次越高要求越严。提高政治站位、压实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严肃纪律要求,扎实贯彻落实《规定》,是我们的责任和使命。 法律依据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制止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规定》 第四条凡参与违法经营活动或为其提供方便的干部、职工,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其中的领导干部要从重处理。触犯刑律的,要依法惩处。 第八条本规定适用于工会、共青团、妇联、文联、科协和各种协会、学会等群众组织,以及这些组织的干部和职工。这些组织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办非商业性企业的,必须报经国务院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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