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反要约是否属于格式条款? |
释义 | 反要约不是格式条款。反要约是指受要约人将原要约的内容加以扩张、限制或变更后而予以接受的行为,与格式条款不同。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八十八条规定,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第四百九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民法典》第四百八十八条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第四百九十六条第一款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反要约是否是格式条款 反要约不是格式条款。反要约是指受要约方对收到的要约提出异议或者从本质上改变了原要约。而格式条款是指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怎样区分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 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的区分为非格式条款没有预先拟定,格式条款是事先拟定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怎样判断格式条款是否具有有效性 如果格式条款不具有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的,可判断为格式条款具有有效性,即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不具有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或者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等情形的。 保险合同中的格式条款是否具有效力 保险合同中的格式条款具有效力。格式条款是指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具有法律效力。有失公平公正的格式条款叫做霸王条款,为无效条款。 格式条款的管辖协议是否有效的 格式条款的管辖协议,如果不具有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的,有效。即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不具有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或者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等无效的情形。 该内容由 何政斌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