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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烟花爆竹生产许可证怎么办理
释义
    法律分析:烟花爆竹生产许可证办理如下:
    1、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三份);
    2、各种安全生产责任制(复制件);
    3、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目录清单;
    4、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
    5、特种作业人员取得操作资格证书的证明材料,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证明材料;
    6、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证明材料;
    7、特种设备检测、检验合格证明材料(复制件);
    8、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
    9、厂区设计图纸;
    10、公安部门对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工厂周边安全距离的审核意见。
    法律依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五条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实行企业申请、分级发证、属地监管的原则。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安全监管总局)负责指导、监督全国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安全监管局)负责制定本行政区域的批发企业布点规划,统一批发许可编号,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
    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市级安全监管局)根据省级安全监管局的批发企业布点规划和统一编号,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烟花爆竹批发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
    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县级安全监管局,与市级安全监管局统称发证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零售经营布点规划与零售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第八条 批发企业申请领取批发许可证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提交下列申请文件、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一)批发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三份);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企业名称工商预核准文件复制件;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备案登记文件、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目录清单;
    (四)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仓库保管员、守护员的相关资格证书复制件;
    (五)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的库区外部安全距离实测图和库区仓储设施平面布置图;
    (六)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安全评价报告至少包括本办法第六条第三项、第四项、第八项、第九项和第七条规定条件的符合性评价内容;
    (七)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证明材料;
    (八)从事黑火药、引火线批发的企业自有专用运输车辆以及驾驶员、押运员的相关资质(资格)证书复制件;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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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 2:28: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