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动产的善意取得”的定义是什么?其中三方当事人的法律关系怎样??“动产的善意取得”讲述的是物权变动的一种特殊情形,涉及到动产的原真实权利人、无权处分人和受让人三方。动产原真实权利人并无出让意思,无权处分人表示愿意出让,纯粹是慷他人之慨,因此在原真实权利人和受让人之间并未建立起流转链条。(知识延展):1、善意取得制度,是指无权处分人不法将他人财产转让相对人或在财产上设定他物权时,若相对人取得权利时出于善意,则该善意第三人即可取得财产所有权或他物权。2、善意取得制度是以日耳曼法中的“以手护手”原则为其主要设计基础,并同时导入罗马法取得时效制度中的善意要件而产生发展起来的。3、善意取得制度从实质上说是一种对所有权的限制,是通过对财产静态交易安全的一定牺牲来换取对动态交易安全的更完善的保护。以上就是我为大家总结的内容,希望大家明白。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