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产继承中的遗赠问题 |
释义 | 遗赠是一种单方面的法律行为,通过遗嘱将个人财产遗赠给他人。遗赠是无偿的、自愿的,死后才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受遗赠人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遗赠的标的只能是财产权利,不能是财产义务。受遗赠权不能由他人代替行使,但可以转给继承人。清偿遗赠人的债务优先于执行遗赠。遗赠人行使遗赠权不得违背法律规定,必须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 法律分析 一、遗赠是单方面的法律行为。遗嘱人通过遗嘱将个人财产遗赠给他人时,并不需要征得其同意。遗赠人在生前亦可单方取消该遗赠。同样,受遗赠可以接受遗赠,也可不接受遗赠。 二、遗赠是无偿的、自愿的,死后才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 三、受遗赠人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包括国家、集体组织和社会团体和个人。 四、遗赠的标的只能是遗产中的财产权利,而不能是财产义务(如债务)。如果遗产中的所有权和债权的标的之价值大于债务标的之价值,遗赠人可将全部遗产赠给受遗赠人,最终受遗赠人应得到财产利益。 五、受遗赠权不能由他人代替行使。当受遗赠人先于遗赠人死亡,其受遗赠权便自然消失。当受遗赠人不愿接受遗赠,他也不能将该遗赠财产转给他人。但是,当继承开始后,受遗赠人表示接受遗赠,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接受遗赠的权利转移给他的继承人。 六、清偿遗赠人的债务优先于执行遗赠。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规定“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七、遗赠人行使遗赠权不得违背法律规定。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遗赠作为一项遗产处分,必须符合该规定。 结语 遗赠是一种单方面的法律行为,通过遗嘱将个人财产遗赠给他人,无需征得其同意。遗赠是无偿的、自愿的,死后才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受遗赠人可以接受或不接受遗赠。受遗赠人包括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如国家、集体组织和个人。遗赠的标的只能是财产权利,不能是财产义务。受遗赠权不能由他人代替行使,但在继承开始后,受遗赠人死亡时,其接受遗赠的权利可转移给继承人。清偿遗赠人的债务优先于执行遗赠。遗赠人行使遗赠权应遵守法律规定,特别是对缺乏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应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三条 遗嘱效力,适用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一条 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但不动产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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