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贪污5000元是立案的基准。另外,个人贪污额不足5000元,但有贪污救灾、防洪、防疫、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金及募捐品、受贿、罚款、征收临时金、贪污手段恶劣、销毁证据、转移赃物等情节,情节严重的也可以立案。个人贪污额不足5000元,情节较重,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节轻微的,由其所在机关或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