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涉黄没有抓到现行,但只要证据确实的情况下,一样可以进行处罚。涉黄大部分行为也称之为嫖娼卖淫,嫖娼卖淫是指不特定的同性之间或者异性之间以财、物作为媒介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嫖娼卖淫不是犯罪行为,是属于违法行为。比如说,当事人之间的电话、语音、文字等组成的聊天记录和转账记录等电子数据证据、视听资料证据和书证等证据足以证明当事人之间以财、物作为媒介达成共识,并且已经着手实施的都是违法犯罪行为。协助组织卖淫罪,是指协助他人组织妇女包括男性卖淫,即为他人实施组织卖淫的犯罪活动提供方便、创造条件、排除障碍的行为。这个罪行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因而对协助组织他人卖淫的行为予以惩处,有利于震慑这类犯罪分子,维护社会治安。组织卖淫罪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而协助组织卖淫虽不是组织他人卖淫,但却在组织他人卖淫的犯罪活动中起了重要作用。特别是有些协助者的行为手段恶劣,有以下行为的,组织他人卖淫或者强迫他人卖淫的,组织他人卖淫,情节严重的,强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