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地高处坠落物体致死事故处理办法 |
释义 | 建筑工地高空坠物致人死亡需要进行民事赔偿,符合犯罪构成要件的还可追究刑事责任。根据《民法典》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侵权人应承担侵权责任。被砸者证明被砸且路过该处,楼上业主未能举证或找到实际抛物者时,楼道全体业主共同承担赔偿责任。出租房屋时,房东和租赁者共同赔偿,租赁者需对房屋安全性负责,房东需承担监管义务。高空坠物可能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法律分析 一、建筑工地高空坠物致人死亡怎么处理? 建筑工地高空坠物致人死亡首先是需要进行民事方面的赔偿,符合犯罪构成要件的状况之下,还可以追究刑事责任的。高空抛物坠物可以通过起诉对方的方式要求对方赔偿,高空抛物承担民事损害赔偿责任,如果故意高空抛物的,还有可能承担刑事责任。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 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二、高空抛物的归责原则有什么? 1、被砸者只要证明其路过该处且被该楼上坠物砸伤,就完成了他的举证。剩下的就是盖楼业主举证自己未抛物。未能举证或者确系无法找到实际抛物者的,该楼道全体业主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这是对被砸者负责,由于被砸者不可能提供证据证明某一业主抛物,要求被砸者举证不现实,故而适用于举证倒置。 2、如果房屋是出租的,那么房东和租赁者共同赔偿。租赁者是实际居住房屋,对房屋安全性附有直接责任,其可预见预防而没有对老化玻璃进行处理或及时通知房东处理。而房东作为房屋的所有人,则需要承担相应的监管义务,未能尽到义务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员应当承担赔偿义务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建筑工地上如果发生了高空坠物导致人员受到一定的伤害甚至是死亡的话,首先对于民事方面的赔偿这个问题肯定是需要由侵权人承担的,其次就是是否会构成犯罪行为,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比如说导致人员死亡的状况之下,是有可能按照过失致人死亡罪来定罪量刑的。 结语 高空坠物导致人员伤亡,需要进行民事赔偿并可能追究刑事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侵权人应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物业服务企业及建筑物管理人应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将承担侵权责任。对于高空抛物的归责原则,被砸者只需证明其路过该处且被坠物砸伤,剩下的由楼上业主举证自己未抛物,若未能举证或无法找到实际抛物者,则楼道全体业主共同承担赔偿责任。若房屋出租,房东和租赁者共同赔偿,租赁者需对房屋安全性负责,房东需承担监管义务。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是否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章工伤保险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四章劳动能力鉴定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工伤保险待遇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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