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父亲去世,没有留下遗嘱,遗产将如何处理?
释义
    父亲死亡无遗嘱,遗产按法定继承分配。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子女包括亲生、养子女和继子女,晚辈可代位继承。儿媳、女婿如尽赡养义务,也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同顺序继承人份额均等,困难或赡养义务者可多分。继承人可协商分割,否则按法定继承。代位继承只能继承父母的份额,但特殊情况可多分。遗嘱或协商分配,可公证继承或法院裁决。
    法律分析
    一、父亲死亡没立遗嘱遗产如何分配
    通常的遗产继承是按被继承人留下的遗嘱进行遗产分配的,而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则按照法定继承分配遗产。
    在法定继承中,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而第二顺序的继承人则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而根据《民法典》对于法定继承的规定,只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无人可以继承的,或者放弃继承的,第二顺序继承人才可以继承财产。
    这里的法定继承人中所指的子女不单只是有血缘关系的亲生子女,也包括了经过法定手续的养子女和继子女。同时在子女已经去世了的情况,可以由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进行代位继承。并且被继承人的儿媳、女婿如果已经丧偶,但该儿媳、女婿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的,则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在同一顺序继承人中,没有先后区别,都具有同等的继承权。而按照法定继承,同一顺序的继承人所继承的遗产份额都是均等的,但是对于生活困难并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和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可以多分。
    而上述的法定继承通常是在没有遗嘱时,继承人不协商或者协商无果后进行的,如果继承人协商同意的,可以不按法定继承进行遗产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二款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二、代位继承的遗产份额有多少?
    一般来说,代位继承只能继承其父亲或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但是如果代位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或者对被继承人尽过主要赡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一方死亡后,遗产立有遗嘱的,按遗嘱内容进行分配;没有立遗嘱的,按法律规定进行分配,也可以协商,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应当去做公证继承,如果协商不一致,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配。
    结语
    根据法律规定,当父亲没有立遗嘱时,遗产将按照法定继承进行分配。根据《民法典》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和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在同一顺序继承人中,继承权均等,遗产份额也是均等的。然而,对于有生活困难、缺乏劳动能力或承担主要赡养义务的继承人,可以多分遗产。代位继承人通常只能继承其父母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如果继承人无法协商一致,可以通过公证继承或向法院起诉解决分配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4 2:2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