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二审和一审的流程一样吗
释义
    不服一审法院判决的,可以提起上诉,没有上诉的,也按照原来的地位列明身份,也就是说二审人数和一审一样;如果有新的证据可以提交,如果没有就不必提交了,因为一审卷宗会随同调到二审的;二审的期限一般为三个月。
    一、民事裁定生效时间是多久
    1、民事一审判决书。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第一款,“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的规定,上诉期间是15天,因此一审判决书的生效时间是在上诉期过了之后,也就是判决的15天以后生效。
    2、行政一审判决书。一审判决为收到判决书15日如不上诉,自动生效。
    3、刑事一审判决书。一审判决为收到判决书10日内如不上诉,自动生效。
    4、二审判决。二审终审制度的意思就是二审就是最后一次审判,二审是没有上诉这个说法的。所以,民事、行政和刑事的二审判决书在送达时就生效。
    二、离婚调解不成多久会一审
    离婚调解不成一个月左右一审。离婚调解分为诉讼外调解和诉讼调解两种,如下:
    1、诉讼调解是一方起诉到法院后法院组织的庭前调解,如果调解不成的一般当时就会开庭审理,然后由法院判决;
    2、外调解是指对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先经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如果一审判决离婚,离婚案件一般适用简易程序,大概三个月不服上诉的话,二审半个月,也就是说在一审判决离婚的情况下是最长四个月。如果一审没有判决离婚,不能上诉,原告只能在六个月后再提起离婚诉讼。被告可以随时提起。
    在进行诉讼离婚的时候,如果在提出诉讼之后,又反悔了,是可以提出撤诉的,但是,还有一种情况是,在一审判决之后不服,继续提出上诉。而对于起诉离婚一审到二审需要多长时间来说,法律规定,一般是一审大概三个月,但是如果不服上诉的话,二审半个月左右。
    三、北京医疗事故的诉讼程序之上诉
    当事人对一审的判决结果不服的,可在法定的期限内,依法提起上诉。
    1、上诉的形式要件
    (1)上诉人和被上诉人:第一审程序中的原告和被告、共同诉讼人、诉讼代表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及一审法院的判决认定其承担责任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2)上诉期间:不服判决的为15日;不服裁定的为10日。从裁判送达之次日起计算。
    (3)上诉状:必须递交书面上诉讼。
    2、提起上诉的程序
    原则上应向原审法院提交上诉壮大,同时也允许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应在5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法院)。
    3、上诉的受理
    (1)诉讼文书的接收与送达:法院应在5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应在收到后15日内提出答辩状;法院应在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上诉人。
    (2)诉讼案卷和证据的报送:原审法院收到上诉状和答辩状后,应在5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送二审法院。
    4、上诉的撤回
    当事人撤回上诉,意味着对一审法院裁判的承认。
    当事人撤回上诉,应当获得法院的准许。
    5、二审法院的审理期限
    不服判决的上诉案件,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报本院院长批准。
    不服裁定的上诉案件,在立案之日起30日内作出终审裁定。没有特殊情况延长的规定。
    6、二审的效力
    我国实行二审终审制,二审的裁判结果具有执行力,无论对哪方有利或不利,被判承担义务的一方必须按判决书的要求履行义务,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一百六十五条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
    第一百六十六条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法院。
    第一百六十七条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对方当事人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五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
    第一百六十八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
    第一百六十九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5 15:07: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