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重疾险保险合同中一般规定只能一次性给付。但如果保险合同中明确规定可以重复理赔,则可以多次理赔。如果保险合同没有规定,则应根据《保险法》的相关规定进行解释。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保险合同中应当载明保险标的、保险金额或者保险标的价值、保险期间、保险费率和保险费的支付期限等内容。 2.《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重大疾病保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应当包括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重大疾病。 3.《保险法》第四十六条规定:重大疾病保险合同约定的给付方式应当为一次性给付。 4.《保险法》第九十条规定: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保险义务,不得擅自变更保险合同的内容或者拒绝承保。 5.《合同法》第十一条规定: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 6.《合同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就合同的生效、履行和变更等事项自定约定,但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