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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拆迁后是否会有补偿?
释义
    划拨地房屋拆了会有补偿,农村房屋征收补偿费按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征收周转补偿费按临时居住条件划档,奖励性补偿费由地方政府确定。法律依据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划拨转出让征地补偿与拆迁赔偿不同,划拨地补偿不含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而出让地补偿包含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行政划拨土地被拆迁,若无偿划拨,则无补偿;若已支付征地成本,则按当前征用土地成本给予补偿。
    法律分析
    一、划拨地房屋拆了会有补偿吗
    1、划拨地房屋拆了会有补偿。
    2、农村房屋征收补偿费,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3、农村房屋征收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4、农村房屋征收奖励性补偿费,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不得任意更改。
    5、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二、划拨转出让征地补偿与拆迁赔偿有什么区别
    1、划拨地的土地使用权仍属于国家,拆迁补偿中不含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只补偿土地上建筑物或种植物的财产价值以及搬迁补助费、安置补助费等。
    2、出让地的土地使用权属于原受让人,拆迁补偿中包含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上建筑物或种植物的财产价值以及搬迁补助费、安置补助费等。
    3、出让的土地,土地使用者支付土地出让金,具有固定的土地使用年限,在这个期限内,土地可以自由买卖。
    三、行政划拨土地被拆迁是否有赔偿
    1、如果原有土地在划拨时是无偿划拨的,没有支付征地成本,那么在拆迁时也是不予补偿的。
    2、如果原土地使用权人取得划拨土地时,已经支付征地成本的,应当参照被收回地块所在地当前征用土地的成本给予补偿。
    3、是指原土地使用权人取得划拨土地时,已经支付征地成本的,应当参照被收回地块所在地当前征用土地的成本给予补偿;原土地使用权人取得划拨土地时,没有支付征地成本的,则不予补偿。
    结语
    根据以上内容总结如下: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划拨地房屋拆除后,被征收人有权获得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搬迁和临时安置的补偿,以及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农村房屋征收补偿费根据房屋结构、折旧程度和临时居住条件划档计算。划拨转出让征地补偿与拆迁赔偿不同,前者不包含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者包含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行政划拨土地被拆迁时,如果在划拨时无偿划拨,则不予补偿;如果已支付征地成本,则应参照当前征用土地的成本给予补偿。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 补 偿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章 征收决定 第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章 征收决定 第十六条 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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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0 0:0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