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东莞市大朗镇拆迁补偿标准 |
释义 | 一、东莞市大朗镇拆迁补偿标准 全省地区划分为十类,并根据地类性质再区分为耕地、园地、林地、养殖水面和未利用地。我市的征地补偿保护标准分属一类、二类两个类别。 市区4个街道,还有虎门、厚街等均被列为一类。另外,没有列出的开发园区参照所在镇街或邻近镇街的标准执行。 低于标准补偿将不予审批,据悉,《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和《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地区分类表》已施行。 今后,东莞各类新增建设用地征收集体农用地、未利用地的补偿不得低于《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如果低于,上级将不予审批。 值得注意的是,《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仅适用于征收集体农用地、集体未利用地,征收集体建设用地的,补偿标准仍按现行规定执行;《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偿费两项费用,青苗补偿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等费用需另行计算。 市政府要求,各镇(街)和市国土资源局等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的宣传解释工作,提高征地透明度,充分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就征地补偿安置标准与被征地农户充分协商。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放弃听证的,要由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出具经过村民代表或村民会议2/3以上同意放弃听证的证明。 一类镇街 莞城街道、东城街道、南城街道、万江街道、长安镇、虎门镇、厚街镇、石龙镇、寮步镇、常平镇 最低补偿保护标准 耕地:128.70万元/公顷 园地:99.00万元/公顷 林地:45.00万元/公顷 养殖水面:133.65万元/公顷 未利用地:39.60万元/公顷 二类镇街 麻涌镇、大朗镇、石排镇、中堂镇、高埗镇、塘厦镇、清溪镇、凤岗镇、横沥镇、东坑镇、桥头镇、黄江镇、大岭山镇、沙田镇、道滘镇、洪梅镇、谢岗镇、茶山镇、望牛墩镇、企石镇、石碣镇、樟木头镇 最低补偿保护标准 园地:97.50万元/公顷 林地:75.00万元/公顷 养殖水面:34.20万元/公顷 耕地:101.25万元/公顷 未利用地:30.00万元/公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需要注意的是。我国的征地补偿在实际的生活中是经常出现的,所以有关的当事人只要按照有关的 规定进行就可以,但是因为土地类型的不同就会存在不一样的征地补偿,所以有关的当事人需要了解有关的规定,这样自己的权益维护才会有着较好的法律条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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