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如果还未收养登记可以,但是要支付他人抚养支付的费用。只要是符合条件的事实收养,那么国家就承认其收养的效力,并予以法律保护。生父母与养父母可以通过协商取回抚养权,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亲生父母取回抚养权,养父母可以要求其给予适当的补偿。 私下送养孩子不合法,可以把孩子要回来,同时要把钱退给对方,并支付对方抚养期间的抚养费用,如果对方不还,可以报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三条 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第一千零九十四条 下列个人、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一)孤儿的监护人(二)儿童福利机构(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 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一千一百一十五条 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