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非法营运拉客的处罚,具体如下: 1、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 2、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3、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申请从事客运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车辆; 2、有符合本条例第九条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 3、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申请从事班线客运经营的,还应当有明确的线路和站点方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六十三条 非法载客营运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条 从事客运经营的驾驶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二)年龄不超过60周岁; (三)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 (四)经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有关客运法律法规、机动车维修和旅客急救基本知识考试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