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制定法律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
释义 | 制定法律的基本原则包括以下几点:1、科学性原则。立法的科学性原则,首先表现为它的理性化方面。法律是一种有确定性、明确性、普遍性的行为规范,它的制定是建立在人类能够鉴别、判断、评价和认识客观事物真理基础之上的一种高度自觉性的行为。立法的科学性原则的第二个体现是合理化。同理性化相比,合理化则更进一步地体现了科学性原则,合理性是对事物之间相互关系的恰当界定。立法的科学性原则的第三个体现,就是主观符合客观,法律既不是一种纯粹主观的现象,也不是一种纯粹客观的事物。是一种主观同客观、理性和经验相结合的产物。立法的科学性原则的第三个体现是主观符合客观。这一特征同前两者有密切联系。法律既不是一种纯粹主观的现象,也不是一种纯粹客观的事物,如同它既不是单一的经验产物或单一的理性结果一样,法律是一种主观同客观、理性和经验相结合的产物。2、适时性原则,即是指一个国家的法的创制,必须不断地顺应历史发展和时代的变化,及时地、适时地根据这种变化,去创制出符合时代需要的法律。适时性原则建立的依据,是由法律本身的社会属性所决定的。3、民主化原则。在一个国家的法的创制中,贯彻民主化的原则具有非常广泛和深刻的意义。它除了维护民主自身的价值外,还对其他的一些法的价值诸如平等、资源、自理、自由、契约乃至法治等都奠定一个基础性的条件和保证。4、合宪性原则,即是指在法的创制过程中,必须同宪法相符合,包括职权的合宪性,内容的合宪性,程序的合宪性等等。以上就是律师整理的关于制定法律的基本原则的相关内容,具体包括科学性原则、适时性原则、民主化原则以及合宪性原则,您了解了吗?法律依据:《立法法》第三条 立法应当遵循宪法的基本原则,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坚持改革开放。第四条 立法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从国家整体利益出发,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第五条 立法应当体现人民的意志,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坚持立法公开,保障人民通过多种途径参与立法活动。第六条 立法应当从实际出发,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科学合理地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与义务、国家机关的权力与责任。法律规范应当明确、具体,具有针对性和可执行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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