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返苏人员登记平台如下: 1、打开苏周到,点击首页疫情防控-来返苏州信息登记,或者通过“来返苏州人员信息登记平台”进行自主申报; 2、提前通过“惠姑苏”“返苏登记”模块进行自主申报; 3、打开“今日张家港”APP来港申报查报登记平台,或者“张家港公安微警务”公众号港城防疫模块; 4、在“常熟智慧健康”公众号“返常人员申报”选项进行申报; 5、在“娄城防疫”小程序“个人自主申报”模块进行自主申报; 6、提前通过“鹿路通”“畅行昆山”来(返)昆人员申报模块进行自主申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条 (一)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 (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传染病防治工作; (三)军队的传染病防治工作,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卫生主管部门实施监督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