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职业病是指在特定工作环境下长期接触某些有害因素而患病的情况,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业病属于工伤范畴。对于职业病患者在治疗期间不能工作导致经济损失的情况,可以申请误工费。 法律依据: 1.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四条:“职业病患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支付误工费:(一)诊断为职业病确诊病例,确诊时间为停止工作并被确认为职业病病例之日起;(二)尚未确诊为职业病病例,但因病情需要停止工作,在被诊断为职业病病例或者疑问职业病病例之前停止工作的时间。误工费的支付期限为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直至达到医学上认为可以继续工作为止。” 2.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用人单位应当落实预防职业病的措施并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培训、告知和监测。用人单位未履行前款规定,造成劳动者发生职业病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为被保险人参加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被保险人因工作原因发生工伤、职业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支付工伤保险金、伤残津贴和抚恤金。” 以上法律依据清晰明确地规定了职业病患者可以申请误工费,而用人单位未落实预防职业病措施导致劳动者患病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