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如果发现医疗机构无证经营,医生无证非法行医,或者医疗机构超诊疗范围经营,非法出租科室等问题,可以拨打当地卫生局举报投诉受理中心电话,具体可以打114查询。 二、任何单位或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开展诊疗活动。如果该药店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证》为买药的病人看病或在其场所为病人进行开药打针治疗,属于非法行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刑法》第336条规定: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