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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交医保有多个人员编码怎么办
释义
    如果个人信息无误,则直接办理个人社保号合并,应先由社保部门负责合并,然后由申请人持社保部门出具的确认表及相关资料到地税部门办理相关事宜。
    如果个人存在多个社保号,并且各号所对应的个人信息不相符,则需要先在地税部门办理社保个人信息变更,再到社保部门办理社保号合并。
    个人信息变更办妥后,社保号由社保部门负责合并,然后由申请人持社保部门出具的确认表及相关资料到地税部门办理相关事宜。
    因身份证号码或姓名不正确造成的合并个人社保号,按以下方式进行处理:
    1、如保留号身份证号码、姓名正确,被合并号暂停参保且身份证号码或姓名错误的,由社保经办机构合并个人社保号后,再由地税部门直接对合并号进行注销;
    2、如保留号身份证号码或姓名错误,被合并号暂停参保且正确的,则由社保经办机构出具业务协办函请地税部门先修改个人基本资料,再回到社保经办机构按原合并个人社保号业务流程进行操作;
    3、对于参保人既有城镇职工的缴费历史,又有城乡居民、农转居、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参保经历,因不同身份参保而存在多个个人社保号情形的,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再作处理。由于个人社保号合并涉及本人核实工作经历和参保缴费,如出现重复缴费还需办理退费,需提供银行账户等资料,需要参保人亲自办理,不能他人代办。合并社保号业务没有时间限制,参保人可结合个人实际情况,安排时间前往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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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8 13:2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