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职务犯罪案件中,被告人的主观恶性是判定其犯罪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的重要因素。主观恶性包括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两种情况。故意犯罪是指被告人明知自己的行为违法,却故意实施犯罪行为;过失犯罪是指被告人在实施犯罪行为时没有直接故意,但是由于疏忽大意或者对犯罪结果的预见性不足,造成了犯罪行为。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有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处罚:(一)犯罪情节特别严重;(二)情节恶劣,后果严重;(三)多次犯罪;(四)职务犯罪;(五)以危害国家安全的方法犯罪;(六)以暴力、欺骗手段、贿赂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犯罪;(七)犯罪后悔并有自首情节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六条规定:“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玩忽职守、滥用职权,造成国家利益严重损失的,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过失犯罪的,不负刑事责任。”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职务犯罪情节严重,应当从严惩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