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判断职务犯罪案件中被告人的犯罪意图是否有预谋时,需要考虑多种因素,如被告人的言行举止、作案手段、犯罪动机等方面。如果被告人的行为表现出有预谋的犯罪企图,如提前准备作案工具、蓄意隐瞒罪行、多次实施等,则可以认定其犯罪意图是有预谋的。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三条规定:“有预谋的故意犯罪,是指犯罪人在实施犯罪前,已经预先考虑过罪行,做好了犯罪准备,或者通过多次实施同类犯罪,以达到预谋的效果。”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规定:“犯罪分为故意犯罪、过失犯罪两种。故意犯罪,是指犯罪人明知是犯罪而实施的罪行;过失犯罪,是指犯罪人没有预见到犯罪结果,但是由于过失造成了犯罪行为。”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犯罪的主观方面,是指犯罪人的故意或过失。犯罪人的故意是指犯罪人明知是犯罪,而有意实施的罪行;犯罪人的过失是指犯罪人没有预见到犯罪结果,但是由于过失造成了犯罪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