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致人重伤能算过失罪吗 |
释义 | 致人重伤能算过失罪吗 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一般过失致人重伤罪,是行为人由于疏忽大意太过自信,以致发生被害人重伤的结果。应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五条规定,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1.过失致人重伤的主要特征是: (1)侵犯的客体,是他人身体健康的权利。 (2)客观方面,表现为给他人身体造成重伤的行为。 (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但已满14岁不满16岁的未成年人不对本罪负刑事责任。 (4)主观方面,是出于疏忽大意的过失或过于自信的过失。 因此,过失重伤罪的本质特征在于:行为人既没有杀人的故意,也没有伤害的故意,只是出于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才造成被害人重伤的结果,如果事实证明行为人对白己行为引起的重伤结果的发生并没有预见,而且根据实际情况也不可能预见,则属于意外事件,行为人主观上没有罪过,因而对重伤不负刑事责任。 2.如果行为人对受害人重伤结果出于故意的目的。应根据《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此外,根据《刑法》第九十五条规定:本法所称重伤,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伤害: (1)使人肢体残废或者毁人容貌的; (2)使人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机能的; (3)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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