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流程如下: 军人家属就医需要带的证件: (1)持军人保障卡就医; (2)军人新生子女尚未办理保障卡的,可以凭团以上单位出具的证明、军人的证件和新生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就医手续; (3)持社会保障卡的军人家属,到具有医保资质的军队医疗机构就医,按照下列规定免收相关医疗费用。 军属保障卡的办理条件: 1、经组织批准随军,户口在军人驻地的无工作、无收入配偶; 2、夫妻方均为军人的未满18周岁的子女和经组织批准随军的未满18周岁的子女; 3、符合随军条件未随军,且没有领取医疗补助费的“双无”配偶和未满18周岁的子女。 综上所述,对军人和享受优惠医疗的军人家属,患大病就医给予优惠且后续治疗发生的合理医疗费用给予统筹补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第五十一条 公立医疗机构应当为军人就医提供优待服务。军人家属和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遗属,在军队医疗机构和公立医疗机构就医享受医疗优待。 国家鼓励民营医疗机构为军人、军人家属和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遗属就医提供优待服务。 国家和社会对残疾军人的医疗依法给予特别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