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债权让与的有效要件如下:
 1、必须存在有效的债权;
 2、被让与的债权须具有可让与性;
 3、让与人与受让人须就债权的转让达成协议,并且不得违反法律的有关规定;
 4、债权的让与须通知债务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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