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2023年结婚后户口迁移手续如何办理
释义
    结婚后户口迁移手续办理方法及注意事项。根据人户一致和居住地登记原则,夫妻双方户口所在地不同的情况下,需按规定办理迁户口手续。如果夫妻户口同省不同市,需要提供相关证明并到派出所办理;如果夫妻户口不同省,还需办理迁移证和迁户口手续。市内户口迁入时,需要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办理婚后户口迁移是自愿行为,可根据个人情况决定是否办理。
    法律分析
    结婚后,夫妻双方户口所处地点不一,需要办理结婚后迁户口。结婚后户口迁移如何办理?律师提醒,应遵循人户一致和居住地登记的原则。公民迁移,除在本户口管辖区内移居,只作住址变动登记,不作迁出、迁入登记外,凡是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的,均可办理迁出、迁入登记。
    2022年结婚后户口迁移手续如何办理
    结婚后迁户口(夫妻户口同省不同市)
    1、持结婚证和女方户口簿,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并且开具“户籍证明”;
    2、持双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男方村(居)委会证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写入户申请表,报县公安局审批,(有些地区需要提供计生办的“婚育证明”);
    3、审批后,可以网上迁移,也可以拿“户口准迁证明”到女方派出所把户口迁回来。
    4、女方落户后,需要重新办理身份证。
    结婚后迁户口(夫妻户口不同省)
    1、持结婚证和女方户口簿,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并且开具“户籍证明”;
    2、持男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男方村(居)委会证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写入户申请表,报县公安局审批,(有些地区需要提供计生办的“婚育证明”);
    3、审批后,拿“户口准迁证明”到女方户籍派出所开“户口迁移证”;
    4、持男方户口簿,女方户口迁移证,到男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5、女方落户后,需要重新办理身份证;
    申请人应按规定交纳《准迁证》及《迁移证》工本费,每证4元。
    结婚后迁户口:市内户口迁入
    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办理:
    1、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市内户口迁移证;
    2、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3、新立户的要有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或房屋产权证明;
    4、迁入人符合申领、换领居民身份证条件的,每人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已满16周岁,已领取居民身份证的,每人交照片一张;
    5、因结婚迁入的要持结婚证、计划生育证;
    6、迁入农村地区的农业人口要有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迁入的证明;
    7、迁入非直系亲属户内的,应征得迁入地派出所同意后,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婚后户口迁移手续是否办理,是继结婚登记流程中的最后一步,因为结婚后户口迁移属自愿行为,所以新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考虑是否办理婚后户口迁移相关手续。
    结语
    婚后户口迁移手续的办理是结婚登记流程的最后一步,根据个人情况可以选择是否办理。如需办理,夫妻双方户口所在地不同的情况下,需按照居住地登记和人户一致的原则进行操作。具体办理流程包括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填写申请表、审批和办理落户手续等。办理过程中,需交纳相应的工本费。办理完毕后,需重新办理身份证。根据具体情况,可选择网上迁移或持准迁证明到派出所办理迁移手续。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前,请务必咨询相关部门或律师以确保操作正确有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结婚登记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结婚登记第七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结婚登记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6 21:5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