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结肠癌重疾险拒赔的情况下,应该首先查看保险合同中的条款,确定是否存在违约行为。同时,应该注意保险公司在理赔时的证明责任,是否充分证明了被保险人的违约行为导致了拒赔。如果保险公司不能充分证明被保险人的违约行为,被保险人可以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六十二条:保险人应当对被保险人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义务,有权获得保险金。 2.《合同法》第十三条: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合同一经订立,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3.《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八条: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对被保险人有证明责任。 4.《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标的或者保险标的的价值,确已不存在,被保险人无须履行保险合同。 5.《民法典》第七百六十六条:保险人拒绝承担保险责任的,应当及时通知被保险人,并说明理由。 6.《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保险人和被保险人违反保险合同约定的义务,导致保险事故的发生或者加重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