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租赁合同是双方约定在一定期限内,出租方将房屋或物品交付给承租方使用,并收取租金的合同。租赁合同一旦签订,双方都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但在某些情况下,承租方或出租方可能希望提前终止合同。对于租赁合同能否提前终止的问题,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 法律依据: 1.《合同法》 第四十八条 合同订立后,当事人一般不得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但是,经协商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 2.《合同法》 第九十九条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物权法》 第八十五条 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不动产交付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使用并支付租金。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租赁期限。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不动产。 综上所述,租赁合同可以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提前终止,但如果没有约定提前终止的具体条件和赔偿标准,一方提出终止合同的请求需要得到对方同意。如果是因为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双方可以协商解除合同,但应当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在租赁期限届满前,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不动产返还给出租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