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收养如何算合法? |
释义 | 要符合法定条件,经过法定程序才算是合法收养。即要形成合法的收养,就必须收养人和送养人具备一定的条件,同时需要有合法收养的手续及办理合法收养的流程。形成合法收养的条件之送养人具备的条件包括:必须是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的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自己子女等。 一、事实收养的前提条件有哪些? 事实收养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收养当事人双方均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2.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公开承认其养父母养子女关系,以父母子女相称,并为群众及有关组织所公认; 3.双方相互间有扶养的事实; 4.养子女与生父母在事实上已终止了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5.未曾办理收养公证或登记手续。 二、有收小孩的吗哪里有 不满14周岁丧失父母的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可以作为被收养人(被收养人)。因此,如果想收养孩子可以到孤儿院、儿童福利院或是儿童救护站。当然也可以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现实中,若想要收养儿童的话,光是收养人一方满足条件还不够,还需要被收养人、送养人都满足了规定的条件之后,才可以收养儿童,当然此时还需要按照规定办理收养的手续,建立起来的收养关系才会是合法的,受到法律保护的。 三、福利院领养孩子的手续 福利院领养孩子需要的条件和手续:(1)申请:符合《民法典》收养编和《处理意见》规定的收养人、被收养人、送养人,应当亲自到县(市)城区收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事实收养登记手续。根据《民法典》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无子女;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4、年满三十周岁。 (2)审查:对收养人提交的有关证明材料,认真审查。 (3)办理收养登记手续。由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收养登记手续。 (4)收养登记机关按照《民法典》的法定程序,给予登记,发给《收养登记证》。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 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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