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丈夫在分居期间借款,离婚时是否算作共同债务? |
释义 | 夫妻分居期间,丈夫借款妻子不知情,离婚时是否算共同债务,取决于债务是否用于家庭生活或生产经营。如果妻子能证明债务不用于夫妻生活或经营,她无需承担偿还责任。根据《民法典》和最高法院解释,夫妻共同债务包括婚前财产转化的债务、家庭生活相关债务、生产经营相关债务、子女抚养债务等。其他情况下,夫妻可以协商清偿或由法院判决。 法律分析 一、分居期间丈夫借款不知情离婚时也算共同债务吗 1、分居期间丈夫借款妻子不知情的,离婚时不一定算共同债务。如妻子有证据证明该笔债务没有用于夫妻家庭生活或者生产经营,那么这笔债务就不可以认定为共同债务,妻子无需对丈夫在分居期间所欠的债务承担偿还责任。反之,债务是用于夫妻家庭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的,该债务就算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对此就都有偿还责任。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三十三条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夫妻共同债务包括哪些 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九)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结语 根据《民法典》和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解释,分居期间丈夫借款不知情离婚时是否算共同债务需根据债务用途来判断。如果妻子能提供证据证明该债务未用于夫妻家庭生活或生产经营,那么妻子无需承担偿还责任。然而,如果债务用于夫妻家庭生活或生产经营,该债务将被视为共同债务,夫妻双方都有偿还责任。此外,共同债务范围包括婚前债务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家庭共同生活债务、生产经营债务等多个方面。具体情况可根据法律规定和双方协议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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