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妨碍安全行车的其他行为包括哪些 |
释义 | 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包括:车门、车厢未关好行车、悬挂物品妨碍驾驶人视线、拨打电话妨碍安全驾驶、下坡时熄火或空挡滑行、抛撒物品、驾驶摩托车手离车把或悬挂物品、连续驾驶超时或休息时间不足、在禁止鸣喇叭区域鸣喇叭。依据《道路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2条,驾驶机动车禁止上述行为。 法律分析 关于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都包括什么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具体如下:(一)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二)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四)下陡坡时熄火或者空挡滑行;(五)向道路上抛撒物品;(六)驾驶摩托车手离车把或者在车把上悬挂物品;(七)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八)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法律依据】《道路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一)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二)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四)下陡坡时熄火或者空挡滑行;(五)向道路上抛撒物品;(六)驾驶摩托车手离车把或者在车把上悬挂物品;(七)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八)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 拓展延伸 妨碍安全行车的违法行为有哪些? 妨碍安全行车的违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超速驾驶、闯红灯、逆行、酒驾、疲劳驾驶、使用手机或其他电子设备时不使用免提设备、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占用应急车道、擅自改装车辆、违规变更车道、未按规定让行、违法停车等。这些行为不仅危及自身安全,也给其他道路使用者带来潜在风险。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于这些违法行为,将会受到相应的罚款、扣分、暂扣驾驶证、拘留等处罚措施。为了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每位驾驶人都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仅仅是为了自己的安全,更是为了保护他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结语 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包括车门未关、驾驶室内悬挂物品、使用手机等。根据《道路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这些行为都是违法的。此外,还有超速、闯红灯等违规行为。这些行为不仅危及自身安全,也给其他道路使用者带来风险。遵守交通规则是每个驾驶人的责任,以确保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将受到罚款、扣分、暂扣驾驶证等处罚。请每位驾驶人牢记交通规则,保护生命和财产安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2017修正):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条 违反本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未经批准在公路上增设平面交叉道口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以下简称违法行为)的处理程序,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本规定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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