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上班的路上自己摔伤的,公司应该负责吗? |
释义 | 交通事故在上下班途中,若非本人主要责任,符合工伤认定原则。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的情形应认定为工伤,包括工作时间内、工作场所内的事故伤害,以及上下班途中的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 法律分析 不属于工伤,不符合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发生非本人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认定原则。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拓展延伸 公司员工在上班途中受伤,是否应由公司负责赔偿? 根据劳动法和相关法规,公司员工在上班途中受伤的情况下,公司通常应该负有一定的责任和赔偿责任。首先,上班途中属于工作期间,公司对员工的安全和健康负有保护责任。其次,如果员工受伤是由于工作环境、工作任务或公司设施等原因导致的,公司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然而,如果员工受伤是由于个人疏忽或不当行为引起的,责任可能会有所不同。因此,具体情况需要综合考虑,包括事故的性质、员工的行为以及公司的安全措施等因素。建议受伤员工与公司进行沟通,并咨询相关法律专业人士以获取更具体的法律建议和指导。 结语 根据以上情况,结论是该交通事故不符合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发生非本人负主要责任的认定原则,因此不属于工伤范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通常应对员工在上班途中发生事故承担一定的责任和赔偿责任。然而,具体情况需要综合考虑,包括事故性质、员工行为和公司安全措施等因素。建议受伤员工与公司进行沟通,并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建议,以了解更具体的法律指导。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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