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面对新型冠状病毒造成的传染病大流行,国家上下一盘棋,统筹集中了大量的医疗物质支援武汉,全国各地大量医务人员飞赴湖北,直接进入战场面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争分夺秒的抢救危急重症患者。继而出台了各项政策,通过各种媒体形式,积极的进行的宣传,真正做到了全民进行科学防控。全国各地设立发热门诊和定点医院,积极隔离、治疗疑似患者和确诊患者,最大限度的减小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传播的可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三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向本行政区域内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通报传染病疫情以及监测、预警的相关信息。接到通报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应当及时告知本单位的有关人员。 第三十五条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向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通报全国传染病疫情以及监测、预警的相关信息。 毗邻的以及相关的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互相通报本行政区域的传染病疫情以及监测、预警的相关信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发现传染病疫情时,应当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通报。中国人民解放军卫生主管部门发现传染病疫情时,应当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通报。 第三十七条 依照本法的规定负有传染病疫情报告职责的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