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深圳公租房申请指南 |
释义 |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以申请轮候公共租赁住房,前提是在本市没有自有住房、未领取购房补贴,且未租住保障性住房。正在领取租房补贴的人,如成功轮候并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将停止享受补贴。此外,申请人及其配偶不能有超生子女行为,或者如有超生子女,必须已依法处理并满五年。 法律分析 第(一)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人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及其配偶)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未领取购房补贴,在申请受理日之前3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第(二)提出申请时,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及其配偶)未租住任何形式的保障性住房(包括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 正在本市领取租房货币补贴的,可以依照本办法申请轮候公共租赁住房,经轮候选房并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停止享受租房货币补贴。 第(三)申请人及其配偶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超生子女行为,或者虽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超生子女的行为,但已依法接受处理并自处理之日起满五年。 拓展延伸 深圳公租房政策及申请流程 深圳公租房政策及申请流程是指深圳市政府为解决住房问题而推出的一项政策。根据深圳市公租房管理办法,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包括深圳市户籍居民、在深圳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一年的非深圳市户籍居民等。申请人需提供相关材料,如身份证、户口本、社保缴纳证明等。申请流程包括填写申请表、递交材料、资格审核、摇号、公示、签订合同等环节。根据政策,公租房的租金较为低廉,并且享有一定的租赁期限。申请人可通过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方网站或相关社区办事处了解详细政策和办理流程。 结语 根据深圳市公租房政策及申请流程,申请人需满足一定的条件,包括在本市没有自有住房、未租住保障性住房,并且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公租房政策为解决住房问题提供了一种低廉租金和一定租赁期限的选择。申请人可通过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方网站或相关社区办事处了解详细政策和办理流程。 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条房屋租赁期限届满,租赁合同约止。承租人需要继续租用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前3个月提出,并经出租人同意,重新答订租赁合同。 第十一条租赁期限内,房屋出租人转让房屋所有权的,房屋受让人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规定。出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其继承人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 住宅用房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其共同居住两年以上的家庭成员可以继续承租。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