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理解海事、海商案件的定义? |
释义 | 1、海事和海商,最简易的界定就是:海事是以“船”为中心;海商是以“货”为中心。海难救助费显然是为了“船”,属于海事。共同海损纠纷是货物损失纠纷,属于海商。 2、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指港口所在地的地方法院还是港口所在地的海事法院:这属于专属管辖。即应由海事法院及其上级法院管辖。 一、海事纠纷的案件有哪些? 1、船舶碰撞损害赔偿案件,包括浪损等间接碰撞的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2、船舶触碰海上、通海水域、港口及其岸上的设施或者其他财产的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其中包括船舶触碰码头、防波堤、栈桥、船闸、桥梁以及触碰航标等助航设施和其他海上设施的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3、船舶损坏在空中架设或者在海底、通海水域水下敷设的设施或者其他财产的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4、船舶排放、泄漏、倾倒油类、污水或者其他有害物质,造成水域污染或者他船、货物及其他财产损失的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5、海上或者通海水域的航运、生产、作业或者船舶建造、修理、拆解或者港口作业、建设,造成水域污染、滩涂污染或者他船、货物及其他财产损失的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6、船舶的航行或者作业损害捕捞、养殖设施、水产养殖物的赔偿纠纷案件。 7、航道中的沉船沉物及其残骸、废弃物,海上或者通海水域的临时或者永久性设施、装置不当,影响船舶航行,造成船舶、货物及其他财产损失的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8、船舶在海上或者通海水域进行航运、作业,或者港口作业过程中的人身伤亡事故引起的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9、非法留置船舶、船载货物和船舶物料、备品纠纷案件。 10、其他海事侵权纠纷案件。 判断海事、商事事件的根本是事件的发生是由于船海事源于货,司法机关在审理案件时,必须找出案件发生的缘由,但是这两者存在着紧密的联系,故而是较为难易判断的。故而若当事人希望得到救济,就需要提供足够的证据。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