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共同财产与家庭共有财产的差异是什么? |
释义 | 夫妻共同财产与家庭共有财产的区别及具体指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和继承赠与财产等。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包括婚姻期间购买的房产、双方父母支付首期款购置的房产以及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对于房产证上只写一方名字的情况,也可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应进行分割,但具体处理需依据当时约定。 法律分析 一、家庭共有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的区别是什么 (一)主体不一样:前者主体是全体家庭成员;后者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 (二)财产来源不同:前者是全体家庭成员的共同劳动所得和各自劳动所得的财产,后者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 (三)《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入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二、婚姻家庭法夫妻共同财产具体指哪些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 (一)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一方的名字,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双方结婚时由一方父母支付首期款购置的房产,婚后夫妻共同交付的供房款以及为房屋装修所支付的相关费用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要求对这些费用进行分割,至于一方父母的出资部分则要依据当时的具体约定来处理。 (三)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结语 夫妻共同财产与家庭共有财产有着明显的区别。前者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取得的财产,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以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而后者则是指全体家庭成员的共同劳动所得和各自劳动所得的财产。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在财产归属方面,如果房产证上只写了一方的名字,但是是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一章 赠与合同 第六百六十六条 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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