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现行法律规定,职业转换费用和残疾人就业补贴可以同时享受。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具体是否可以享受需根据当地政策及相关法规进行具体规定。 法律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改革 加强职业能力建设的意见》第四条:支持并规范低收入劳动者、失业人员、退役士兵、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参与职业转换,并为其提供相应帮助。 2.《残疾人保障法》第二十四条:国家和社会应当采取措施鼓励、支持和帮助残疾人就业,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应当给予就业援助和适当的就业补贴。 3.《国家异地就医门诊费用直接结算办法》第九条第二款第二项:单位工伤职工、残疾人等职业病患者视同本地参保人员享受异地就医门诊直接结算待遇。 总体来看,职业转换费用和残疾人就业补贴可以同时享受,有利于特殊群体更好地参与职业转换和就业活动,从而实现自我价值和社会融入。但是,在享受相关补贴时,需遵守当地的相关政策和法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