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装修合同签约时可以增加哪些附加条款
释义
    装修合同签约时可以增加的附加条款包括:
    1、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
    2、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条款;
    3、违约责任条款等等。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五条规定,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相互协作等条款。
    第五百一十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一、工程承包合同写什么呢
    工程承包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项:
    1、工程范围。
    2、建设工期。
    3、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
    4、工程质量。
    5、工程造价。工程造价因采用不同的定额计算方法,会产生巨大的价款差额。
    6、技术资料交付时间。
    7、材料和设备的供应责任。
    8、拨款和结算。施工合同中,工程价款的结算方式和付款方式因采用不同的合同形式而有所不同。
    9、竣工验收。对建设工程的验收方法、程序和标准,国家制定了相应的行政法规予以规范。
    10、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施工工程在办理移交验收手续后,在规定的期限内,因施工、材料等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要由施工单位负责维修、更换。国家对建筑工程的质量保证期限一般都有明确要求。
    11、相互协作条款。施工合同与勘察、设计合同一样,不仅需要当事人各自积极履行义务,还需要当事人相互协作,协助对方履行义务。
    二、合同工期包括验收日期在内吗
    工程合同期限包不包括验收期限,要依据合同是否有约定确定,没有约定的,一般是不包括验收期限的,工程完工后才组织验收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五条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一条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
    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7 1:31:14